诚实信用是政府采购活动的基本原则之一。近年来,财政部印发了系列文件依法规范相关市场主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河北省财政厅在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冀财采〔2016〕28号)文件中,要求各设区市、县(市区)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各政府采购服务网点结合《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对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行为记录管理的通知》(冀财采〔2016〕19号)文件精神,遵照财政部《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要求,明确“采购人或者采购服务网点应当在采购文件中明确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及截止时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等内容。”相关市场主体依法向有关部门、机构提供由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已成为关系到市场主体经营管理成功的必备文件。
近日,河北省内丘县教育局发布《内丘县教育局薄弱学校改造项目课桌凳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对供应商的资格提出了要求,除了“投标人须具有中国环境标志认证证书(十环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售后服务认证证书;信用体系管理认证证书;钢木课桌检验报告、上下床检验报告、塑粉报告”等条件外,还提出了对企业信用情况的要求,须具有“绿盾企业征信系统AAA级证书”。
绿盾全国企业征信系统是国内知名的第三方大数据征信平台,为全国企业建立的信用档案数量已达8000多万家,包含了政府公示、行业评价、知识产权、媒体评价、金融信贷、企业运营、市场反馈七大领域的信息,并按照统一数学模型对入档的有效信用信息进行计算,由系统自动得出信用分值,自动与国际通用的9个信用等级相对应,从信息采集、见证、核实、录入到评判结果,全过程不受外界干预,评定结果接受全社会监督,切合“客观、中立、第三方”的国际征信准则和信用评价原则,具有信用信息覆盖全面、广泛,信用评价客观的特点。
市场信用体系建设是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基础,招投标信用体系是整个社会信用体系的组成部分。《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中央编办关于在行政管理事项中使用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的若干意见》(发改财金〔2013〕920号)即已指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行政管理事项中依法要求相关市场主体提供由第三方信用信息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记录和信用报告。”
实行信用等级征信报告在政府采购、招投标领域的应用,对维护其严肃性和公信力,创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作为企业,及早开展建立和完善信用档案工作、增加信用分值的积累,不仅有利于企业加强自身信用体系建设,也将为日后的招投标、政府采购等工作带来众多便利。
2021-06-14